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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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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痛嗎?”他忽回。

“你怎麽知道?”今早醒來,刷牙時,感覺牙齦浮腫,有些不舒服。

“你早餐買粥吃,午餐看你白飯吃得很慢,菜只挑豆腐和蒸蛋,我想你大概又上火了。”

她意外他的心細,笑了一下,“真的要去看牙醫,洗個牙了。”

林宥箴端起餐盒,先吃口寬面,是比她吃過的意大利面條稍軟許多;心裏不禁想,這個男人似平真的對她特別好。猶豫幾秒,她回:“你…真的沒想過再給學姐一次機會嗎?”

“然後再讓她劈腿,再次傷害?”他似笑非笑地看著她。

她眨眨眼,才說:“或許她真的知道錯了,以後不一定會再犯錯啊。”

傅遠新盯著她看了好一會,放下餐盒,看著未知處,稍久的靜默後,才聽他開口:“你感覺不到嗎?”

“……啊?”她半張檀口,有些莫名

他笑一下,慢慢轉過臉來看著她,低聲道:“我對你印象很好,與你談話感覺也很好,我想,我們順其自然下去?”

“啊?”她反應不過來,睜大眼

“還是,你有對象了?”

“沒有!這次她應得迅速,顯得迫不及待,慢了幾秒才想起自己的反應,不禁紅了臉。

他為她真實的反應感到愉快。“那就好。”他推推她餐盒,輕促:“快吃。”

她偷覷他一眼,咬著蘆筍,想著他說的順其自然地下去,那麽他們這樣,是不是就是人說的,友達以上戀人未滿?

“這個地方,看到了嗎?我懷疑兇手經過這裏,因為和這個畫面裏兇手的鞋子是一樣的;特別是,黑色雨衣下擺。”傅遠新看著監視錄像畫面,手指著屏幕畫面下方出現的一雙鞋子,身側是分局的游偵查佐。

游偵查佐瞠大眼,左右畫面做比對,訝道:“真的!我們來回看了幾次,居然沒發現這個地方!所以兇手的步行路線可能是……”開始在紙上畫著。

檢查官辦公室約六坪大小,三名檢座的辦公桌椅,再加上一組簡單會客桌椅,已無多餘 空間,此刻,各和配合的相關單位討論自己手中偵辦案件,空間顯得有些吵雜。

“妹妹否認?”林宥箴看著大剌剌坐在她辦公桌上、負責蒞庭論告的方檢,揚聲追:“她真的否認?”

“是的,別意外。”方檢雙手抱臂,為她敘述當時開庭情況。“組成合議庭的三名法官都是男性,兩位未婚,另一位雖已婚,不過他是頂客族,對於要面對才五歲的被害人,他們也擔心溝通上會有問題,尤其是,這階段的孩子根本還不明白什麽是性侵,要孩子具體描述過程並不大容易。?妹在訊問室時,她指著指認墻對我說裏面那個就是壞阿叔,把她屁屁弄得很痛;但法官問話時,她一個子也不肯說。”

“也許是緊張。不過……”方檢笑一聲。“根據以往經驗,恐怕受了其饣親人給予的壓力,讓她丕敢說實話。”

“但是她媽媽很勇敢,堅持就是要告一一”林宥箴一頓,忽然懂了。“是媽媽改變立場,要孩子改口?”

“應該是這樣。我想,前夫或許因為被告是自己親弟弟,所以有對孩子的母親提出要來,甚至是威脅;孩子的母親可能擔心害怕,不得不妥協。”性侵案只要發生在親友間,偵辦起來就特別棘手,被害人有心理壓力,常有不願說實話的情況出現,他看多了。

“那是她女兒!”其實她明白孩子的母親應是受了些壓力或是威脅不得不以此方式保護她想保護的人,但此刻,她仍是難想激動情緒。“那天在溫馨室,她親耳聽妹說出被侵害的過程時,她抱著妹妹哭了很久,後來在偵查庭上,被告否認性侵行為,她也氣得發抖,現在卻要她妥協?”

“把她前夫的弟抓進牢裏,代價有可能是她本身或是她親人,其至是妹妹的性命安全。你是母親的話,你認為哪一個重要?”

如果她是母親的話,被告入監服刑,會比她的孩子的人身安全更重要嗎?當然不,她當然會以她的孩子、她所有親人的性命安全為第一考慮。但是,就這樣放過被告?像那樣的畜生怎麽能讓他繼續逍謠自在?若不讓他受到該有的懲罰,他得不到教訓,會知道自己錯了嗎

“你怎麽搞的,一直在走神?”黃柏毅喊了兩聲,見她筷尖含在嗤裏,好一會時間沒反應,忍不任用手肘碰了下她

她回神時,目光先對上傅遠新探究的眼神;她臉微紅,稍挪目光,看著黃柏毅。“學長剛剛說什麽?”

“說你啊。黃柏毅放下筷子,撐著臉頰看她。“我看你還在辦公室時就一直在發呆,然後從剛剛坐下點菜、上菜後到現在,你也是吃沒幾口就發一次呆,什麽呆這麽好發?”

他今輪值外勤相驗。在檢察官這工作裏,外勤等於見屍,老一輩觀念總認為見屍晦氣,不宜在見屍後直接返家;家人對此有所忌諱,因此他每輪值外勤,那一天返家前,必在外喝幾杯,讓酒氣掩蓋身上揮之不去的屍臭。

稍早離開地檢前,約了傅遠新和她吃消夜,點幾道熱炒小菜,配上一鍋鮮魚湯,再叫上幾瓶啤酒,也挺愜意,尤其已近大結案的年底,這蘇的舉杯暢飲更有解壓的效用,只是見學妹一臉悶悶不樂。

“林宥箴撥著碗裏的炒飯,說:“在想手上的案子。”

傅遠新瞧瞧她神色,回:“是那件性侵案?”下午和小游在看雨夜怪客命案的監視錄像面時,隱約聽見她和公訴組方檢的談話內容

嗯,妹妹否認被叔叔侵害,這樣法官會認為她說詞矛盾,被告恐怕不必擔負任何刑責。”

“聽起來是被害人原來指控被性侵,但到了法官面前,改了證詞?”不了解案情來龍去脈,黃柏毅猜測著。

林宥箴開始說明:“只是個五歲的小女生,受了欺負也不知道跟媽媽說,是媽媽發現她身體有些異狀,才知道孩子被自己的前小叔欺負了。”

“這種案子多半是受了其它親友的壓力或是威脅,才會在法庭上否認”

黃柏榖聽了聽,想法與方檢所提出的並無太大差異。

“媽媽態度變了是嗎?”傅遠新看著她。

她點頭,“嗯。我想,妹妹在法庭上會否認,應該是媽媽教的。”

她放下筷子,喝了半杯啤酒,才看著他,吐靂—整個下午累積的情緒

“我可以體會她因為害怕,所以不得不妥協的心情。但要這樣放過被告嗎?那是姑息!我之前開這個案子的偵查庭時,被告不認罪,還一副‘你拿我沒辦法’的囂張態度,我到現在想起他那張嘴臉,就覺得不舒服。如果真的那麽想要,找他老婆呀,再不然、再不然總有其它方法可以解決,怎麽可以用那種方式對待才五歲的小孩子,只為了滿足他的需要?男人都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嗎?”

稍早前三人踏進這家店開始,已喝了三瓶瓶裝的臺灣生啤灑,此刻她臉腮酡紅,桌上那鍋鮮魚湯冒著熱氣,似也在她烏黑的瞳仁上漫開濕氣,眼珠子含了水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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